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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:12月底前全面实行劳资专管员持证上岗
2020-10-30 09:59: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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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未知
来源: 浙江省人社厅

近日,浙江省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关于加强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培训管理的通知》,旨在深化“三服务”活动,提升劳资专管员职业技能,实现“项目专人盯,用工专人管,制度专人抓”,全面规范在建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,从源头上预防欠薪问题发生。

实现劳资专管员全员培训。今年12月底前,完成全省工程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(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、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)劳资专管员全员上岗培训。2021年起,新开工的项目,做到“开工一个,培训一个”。培训的重点是《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在建工程项目落实实名管理、分账管理、工资保证金、银行代发、按月足额支付、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等“六项制度”实操,浙江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应用等。

推行劳资专管员持证上岗。培训后,从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题库随机产生试题进行考核,经考核成绩合格的,由人社部门发放《劳资专管员培训合格证书》,并将信息录入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劳资专管员库,实现“一地培训,全省通用”;经考核不合格的,为其再提供培训,直至合格为止。对业务精通、表现突出的,鼓励参加劳动关系协调师职业资格考试。

统一劳资专管员工作标准。制订《浙江省建设领域劳资专管员根治欠薪工作指导手册》,从“六项制度”的标准、管理操作流程及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应用等三大块内容,对劳资专管员日常工作的开展进行全方位指导。

加强劳资专管员队伍管理。在省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建立并动态更新劳资专管员名录库,记录劳资专管员的培训及工作情况。鼓励各地各部门通过技能竞赛、考核、评级、信用等方式,加强劳资专管员管理。对劳资专管员工作表现突出,“六项制度”落实到位的,予以一定的奖励;对履职不到位没有落实“六项制度”或落实不到位的,为其提供重新培训。

截至目前,浙江省部分试点地区已开展培训4期,共培训930人,考试合格发证898人。(林琳)